公告·声明

    版次:08    来源:    2025年04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民税送公告〔2025〕1号

光立中(身份证号:632122********0016)、马永忠(身份证号:622925********5073)等20名纳税人:

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催告书》。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二手房交易涉税事项的催告税务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将《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催告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催告书》按期缴纳二手房交易所涉税款。

你(单位)看到本公告后,可到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海大街33号)领取相关上述文书,履行纳税义务。

联系方式:法制股 0972-7715906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催告书》公告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5年4月30日

西宁市城西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海凌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邓永珠:

本委受理孙海霞诉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西劳人仲案字(2025)第419号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5日上午9时整在西宁市城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仁路43号)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闭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08260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