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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和孩子如何分割?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5 12:24:26 来源:

吴女士:男方出轨,走离婚诉讼程序,财产和小孩怎么分割?

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因出轨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协商不成,可以在诉讼中提出您对于子女抚养的主张,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审理查明的情况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8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您可以提出您对夫妻财产分割的处理意见,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依法维权。

(编辑:杨琳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