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王瑞
初 犯
2021年11月,寒风卷着汽配城上空的塑料布哗哗作响,小刘裹了裹羽绒服从面包车上跳了下来,他的手心里正攥着阿龙刚给的车钥匙,掏出手机点亮屏幕,正好停留在与阿龙的聊天记录上:“记住了,你就说你是车主,因为你哥住院急需用钱,所以你才这么着急地卖车。”
就在小刘对着后视镜练习诚恳的表情时,前来买车的老李已经踏着步子来到了小刘面前。“你就是车主?”老李狐疑地上下打量着小刘,“要卖的就是这辆车?”
“对,就是这辆,跑了没多少公里,新得很。我哥他住院了急需用钱……”小刘背出阿龙教的说词,手心不由自主地冒出汗来。“这车子的相关材料都在这儿了,你看看……”
当老李终于在《车辆转让协议》上签下名字并向小刘转了款后,小刘才缓缓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又将全部款项转给了阿龙。
再 犯
日光灯下,阿龙仔细对照着桌子一旁纸片上的签名,在摊开的三份空白借条和车辆证明上面写下了字迹十分相似的签名。十天前的那单生意太顺了,他轻轻松松便获得了5万元现金,尝到甜头的阿龙打算再干一票大的。“这可比上班来钱快得多。”阿龙一边心里默默想着,一边用手中的中性笔有条不紊地模仿着签名。
当购车人老吴走进汽配城后,阿龙赶忙将伪造好的,与林肯车车主之间的借条及车辆证明、与观致车车主之间的借条及车辆证明、与帕萨特车车主之间的借条及车辆证明递到了老吴的面前,并谎称他对以上三辆车拥有转卖、抵押处置权。老吴仔细看了看证明,并未发现什么破绽,便同阿龙进行了交易。这一单,阿龙从老吴处骗取车款共计10万元。
落 网
2022年1月,经过仔细核查,终于发现车辆状况不对的老李和老吴赶忙报了案,经公安民警侦查,迅速锁定了具有作案嫌疑的小刘和阿龙,先后将二人抓获归案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2024年1月19日,经湟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指控被告人阿龙、小刘犯诈骗罪,向湟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湟源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湟源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龙、小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阿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小刘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