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李永皓)2月2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统筹推进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保护治理工作,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建设34条(段、个)幸福河湖。
2025年,我省将持续深化河湖长制,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维护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的河湖生态空间。开展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调查,加强无人区河湖保护。常态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入汛前完成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此外,我省各级水利部门将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依规组织完成青海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淤地坝安全运用调查评估。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13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23平方公里。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0项,治理面积253平方公里;坡耕地综合整治项目3项,整治坡耕地3020公顷。新建淤地坝5座,协调推进淤地坝淤积形成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升级改造水土保持监测站点8处,常态化开展“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凝聚全社会共防共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