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我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获批。
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该工程作为完善大江大河防洪体系,推动江河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被列入全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成为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黄河干流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点推进的重大水利工程。为确保项目落实落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积极向上汇报衔接争取支持。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迎来全省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开门红”。
青海是黄河的源头区、干流区,境内黄河河长1632公里,占黄河总长的31%,多年平均出省水量占黄河总流量的49.4%,对于黄河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与可持续开发利用具有决定性影响。由于我省黄河部分干流河岸多为黏土或黄土、存在洪水淘刷河岸塌退现象,特别是受极端天气影响,近年来出现连续大水及凌汛,导致部分河岸发生坍塌险情,部分村庄、农田及基础设施仍面临洪水威胁。
该工程治理范围上起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扎陵湖乡,下至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川乡青甘省界的黄河干流河段,全长1450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重点河段和支沟沟口新建或加固护岸、堤防等防洪工程47处,总长度48.02公里,并新建退水涵闸、堤顶道路等,总投资7.03亿元。
下一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坚定信心、实干争先,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做好初步设计阶段工作,抓紧办理完善开工前各项手续,积极衔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争工程早开工早建成,早日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