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沈晓琛
人民监督员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对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实行监督的人员。
2024年以来,西宁市司法局加大与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作用,聚焦监督质效,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实现人民监督员从“零星监督”到“常态监督”,从“有形监督”到“有效监督”,人民监督员工作蹄疾步稳,有力助推法治西宁高质量发展。
2024年,根据西宁市区(县)两级检察机关办案需要,西宁市司法局共抽选人民监督员268人次,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224次,监督案件315件,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和建议183条,被采纳142条。
优化队伍结构 壮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力量
着眼建设一支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的人民监督员队伍。严格选任程序和标准,目前,西宁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34名,队伍数量稳步提升,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学历层次普遍提升,行业覆盖面更广,涵盖法律、教育、企业、社区工作者、农民、自由职业者等各类人群,充分体现了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加强协调对接 实现监督工作与检察工作双向奔赴
西宁市司法局定期与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联络对接,就人民监督员的管理使用、业务培训、履职情况等进行“点对点”交流协商,共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共同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职。持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利用培训班、座谈会、工作群等载体,通过座谈讨论、庭审观摩、具体案例分析等方式,对人民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
探索“人民监督员+”模式 助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司法活动公平公正。围绕检察业务,积极拓宽监督类型,多角度、全方位让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检察工作,西宁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案件评查”“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检察开放日”等模式,真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有效提升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扩大宣传 营造人民监督员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西宁市司法局网站、西宁普法公众号、法治宣传展板等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情况和人民监督员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知晓度,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切实为人民监督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