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近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互助县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间,刘某先后多次通过案外人祁某从网络平台下单非法购买添加他达拉非的卡图巴(又名卡图巴补肾加强版、爱可罗秘密伯爵固体饮料)保健食品后,在没有销售资质的情形下,以每盒350元左右的价格将上述产品销售给曹某等人,共计获利2779元。2022年8月1日,经西宁海关对查获的卡图巴保健食品鉴定,结果显示添加的他达拉非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的标准之要求,判定所检项目他达拉非不合格。
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向互助县人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认为刘某以盈利为目的,将掺有他达拉非成分的卡图巴保健食品从第三方购进并对外销售,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其行为危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刘某承担销售价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5万余元,并承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刘某对公益诉讼人起诉的事实均认可,并认识到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在没有销售资质且不知所售产品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多人销售产品,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互助县人民检察院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支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赔偿金2.5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互助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经审查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后,依法出具了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