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跟丈夫经协商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但他拿给父母看了之后,他们对协议内容表示不满,让他再次和我协商。现在这份协议上有我们的签字,他能否拒绝办理离婚?如果我去起诉,法院是否会参照离婚协议进行判决?
读者:郑女士
郑女士:
离婚协议仅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下有效,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双方应当依据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但是,签订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必须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并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离婚争议又诉至法院的,这份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不会参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进行财产分割,也不会因为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就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