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近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在辖区内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时,依法对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一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在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城西公安分局发现一家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其相关网络信息平台系统未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未依法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存在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
对此,城西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保安服务公司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