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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当实务与理论并重 人才培养当以行政法托底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3 14:57:58 来源:法治网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土地问题作为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其相关法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议题已逐渐成为学界和业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土地法学作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其属性不仅体现在民生属性上,更包含秩序的属性和发展的属性。明确其属性后,与之相匹配的方法、路径、手段方能应运而生,从而确保土地法学理论能够真正落地,服务于社会。本文旨在探讨土地法学在理论与实践融合中的挑战与机遇,特别是强调以行政法为托底,培养适应中国国情的法学人才。

土地法学的多维属性与实践挑战

土地法学不仅涉及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更与社会经济、政治稳定密切相关。在我国,土地法学的发展受到传统法治思维和西方理念的双重影响。然而,直接套用西方模式往往导致水土不服,无法有效实现本土化。因此,如何结合中国国情,推动土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关于土地发展权议题,以近日开通运营的广佛南环、佛莞城际铁路为例,其全长258公里、横跨5座城市“湾区大号地铁”的贯通得益于政府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和对国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深刻理解和贯彻,也凸显了土地法学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综合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紧张、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日益凸显,给土地法学带来了新的挑战,土地法学需要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和使命。如何确保立法、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均基于土地法独立学科的设置,以适应中国国情,此乃土地法学界共同面临的重要任务。

以行政法托底 培养法学人才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法治,而高水平法治则需要依托高水准的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在土地法学领域,培养法学人才的任务尤为艰巨。由于土地问题涉及国家经济政策和国家社会管理层面的信息,因此其本质属性更倾向于行政问题。因此,在培养行政法学人才时,应以行政法为托底,加强学生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行政变迁等方面的了解。

具体而言,高校在法学教育中应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了解土地法的应用与操作。同时,应积极与实务界合作,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法官等专家授课或开设讲座,为学生提供更加贴近实际的学习机会。

学术与实务的双向互动

学术与实务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在土地法学领域,学术研究需要实务经验的支撑,而实务操作也需要理论知识的指导。因此,建立学术与实务的双向互动机制至关重要。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征地拆迁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始终秉持严谨务实的态度,注重学术研究与实务操作的紧密结合。通过为拆迁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明律所妥善地解决了他们在土地权益及生存发展方面的难题;同时,在明律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帮助高校培养法学人才,推进产教融合。如去年11月支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律诊所在律所开课,今年4月又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共建“卓越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旨在促进法学教育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为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持。笔者认为,这种以学术引领、实务验证的工作模式,对土地法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为土地法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土地法学作为法学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对于国家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因此在明律所以行政法为基础,注重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实践性、专业性与针对性,致力于培养更多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学人才,努力为土地法学的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在明律所积极构建学术与实务的双向互动机制,以助力学术界与律师实务界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笔者相信,这种双向互动不仅能够为法学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践案例,也将为法律实务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共同推动土地法学的繁荣与发展。

(作者:杨在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编辑:李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