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6月27日至28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研推进会,会议围绕“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民事审判质效”这一主题展开。
会议强调,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必须强化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更是人民法院工作一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强化法治意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应当是最讲法治的地方,民事法官必须带头厉行法治,狠抓案件质量。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坚持有序的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强化质量意识,民事法官需要感同身受、身临其境、内心确信。
会议要求,要立足审判规律,及时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对省内表现集中的特定类型案件,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裁量权行使等环节切实践行正确的司法理念,彰显正确的价值取向。要正确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正确理解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价值取向,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要求,做好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要举一反三,找出案件背后的根源,理性思维,千万不能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也不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努力提高民事调解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