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 通讯员 满调霞
他,从事审判执行工作13年,完成从行政人员到审判法官再到执行法官的华丽转变,步履不停的他带领百折不挠的执行团队,啃下一个又一个“硬骨头”,一往无前;他,始终怀揣着热情与真诚,面对工作中的每一项挑战,急流勇进。他就是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郝鹏飞。他先后获得荣誉12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
执行现场,右一为郝鹏飞(本人供图)

“给我妻子治病的救命钱一直没能要回来,今天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执行,帮我讨回来了19万元。你们把群众的事当成了自己的事,我要为你们点赞。”4月的一天,60多岁的扎某眼含热泪地将锦旗送到了郝鹏飞手里。
执行工作是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执行法官担负着将生效法律文书转化为真金白银的职责。集中执行行动是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一盘棋”思想推进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更是郝鹏飞将“如我在诉”等司法理念融入具体案件的真实写照。
因才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扎某遂向黄南州某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案看似简单,但被执行人长期处于“隐身”状态,多次查找均杳无音讯,找人难让这起案件成为“骨头案”。这笔钱是申请人扎某辛苦积攒下来的,对此,郝鹏飞下定决心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钱款执行到位。这时,郝鹏飞牵头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发挥了作用。他及时向被执行人才某所在地区进行通报,并向周边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组发出请求,发动全民参与找人。
几天后,郝鹏飞接到远在300公里外的网格员东智的电话。他说:“你们找的人,我看到了。”郝鹏飞迅速组织人员连夜前往,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才某。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才某主动履行了债务。

“执行工作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郝鹏飞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多年来,他一直秉持着这一理念,以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为切入点,找到了契合黄南实际的执行工作新模式——“1+7”执行模式,让每个执行案件都能体现法与情的融合。多年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质效位列全省前列。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付某就切实感受到了执行惩戒力度,也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温度。付某是外地来青经商人员,因与别人产生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付某向李某某支付货款37万元。付某未及时兑现,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郝鹏飞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但经多次传票传唤后付某仍拒不到场。郝鹏飞随即带领执行法官、法警前往付某居住地查找。付某态度蛮横、抗拒执行,郝鹏飞决定将其强制拘传回法院。
在办案大厅,郝鹏飞让付某把话全部说完、气全部撒完后,给他详细阐述了每一项强制措施的严重后果。当得知付某的女儿在西宁市某私立高中上学时,郝鹏飞给他讲法理、说情理,劝其不要因自己的失信行为影响女儿。最终,付某表示愿意当场履行。
走出法院大门,被执行人付某拉着郝鹏飞的手说:“感谢你!要不是你今天给我讲那么多法律知识,我女儿可能上不了好学校。”郝鹏飞以柔性办案彰显了司法力度,体现了司法温度。
从迈出法学院的法律“新鲜人”,到法院业务骨干,再到执行团队负责人,变化的是人生的角色,不变的是他始终秉持的“司法为民”初心。就如郝鹏飞所说:“从当法官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想着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自己的事来办。”
不论是牧区草原,还是田间地头,都留下了黄南法院执行法官们的脚印。他们不辞辛劳,时刻用一腔赤诚维护着胜诉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