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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梅:调解一线红梅开

作者:薛慧雯 发布时间:2024-05-23 16:58: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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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常有梅:中共党员,原西宁市城北区小桥街道建设巷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现任青海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西宁市城北区综合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红梅调解工作室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调解能手,2018年被评为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2023年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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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碍事,不碍事,就是崴脚了……”5月15日10时,记者见到了行动不便的常有梅。询问得知,前几日她在外出调解时,因雨后路滑不慎摔倒导致脚踝受伤,但这并没有阻碍她的调解之路。

20多年来,无论严寒酷暑,还是生病受伤,她始终认真履行职责,力争给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代。由其牵头创办的“红梅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群众利益、促进邻里和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着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群众中树立了调解为民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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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心之所系 谋破题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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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每一名当事人来到这里,都是满怀希望的,他们想解决问题,更希望有人倾听心声。”常有梅对记者说,“不能站在制高点随意指责当事人,大家都能明辨是非,只是遇上糟心事后多少有些情绪,这种时候,就需要将心比心地解决问题。”
2019年,一名年事已高的老人找到常有梅,诉说自己的委屈。
原来,老人与小区的物业公司发生矛盾一年多了。事情的起因是,老人的女儿在楼下晾晒衣物,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收回放在办公室的板凳上,老人和女儿去拿衣服时,老人的女儿认为衣物被弄脏,双方就此发生矛盾。
事情发生后,老人多次找相关单位投诉物业公司,希望物业公司赔偿。而物业公司认为并无过错,拒绝赔偿,并有意回避老人。
常有梅听闻后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起初,物业公司负责人不愿接受调解,在常有梅的坚持和劝说下,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休息日可以见面沟通。双方见面后,常有梅如实转达了老人想要和睦共处的意愿,并站在物业公司的角度对他们开展工作的不易表示理解。最终,在她的调解和安抚下,老人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得以化解。
“不能因为事情不大就不上心,更不能区别对待。”常有梅说,“我坚持的一条准则就是将心比心。每个当事人都是平等的,热心接待、仔细倾听,尊重群众的愿望、诉求,总会找到破题之策!”
常有梅的手机24小时开机,无论节假日来电,还是深夜哭诉,她总是认真倾听并耐心安抚。周六、周日也被她用来约见当事人。对她来说,只要有一丝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就绝对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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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力之所使 行解难之举

“人民调解工作,要将办法付诸行动。再好的办法只说在口头、写在纸上,而不付诸行动,都是空谈。”常有梅深知这句话的重要性,因此,她坚持从辖区调解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微信“跑路”、QQ建群、入户调查、实地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落实日常每周一排查、重点时段随时排查的制度。
在一次入户调查中,常有梅了解到某村一户人家因为家庭成员相继离世,存在祖孙三代复杂的股权继承关系,牵扯到家庭中的9人,且9人年龄差距较大。为了让所有人都明确继承权以及所需材料,常有梅多次协调组织所有牵扯继承权的家庭成员见面沟通。
常有梅将所有继承人以及家属聚在一起,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他们的家庭环境,安抚大家的情绪,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最后,详细写下了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地址,交给在场的当事人。
整个过程从14时持续到20时,常有梅离开时,依旧叮嘱:“如果准备材料的时候遇到问题,你们就给我打电话。或者还有哪些疑惑,也来找我。”
“常主任通过了解、调解、推荐专业的律师对这件事情做了进一步对接,前后跑了6次,解决了我的疑惑。我真的特别感动!”当事人之一的蒋女士感谢道。
在常有梅调解过的矛盾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占了三分之一。“有些矛盾纠纷如果单靠法律‘一刀切’,难免过于生硬,往往容易出现‘一代纠纷三代仇’的现象。所以我们调解时就应当结合当地的传统习俗,从社会视角来考量,用‘接地气’的话语调解。”常有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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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之所寄 为长久之计

有人用“枝叶关情”来形容人民调解工作,因为需要人民调解员当好群众“贴心人”,用真心真情解民忧、纾民困。回望走过的路,常有梅被大家认可,正是因为她懂得共情。

“来,你们坐在一起,我给你们拍张照片吧。”在一次调解中,常有梅对所有当事人提出了拍照的提议。

起因是这家老人去世后,家人因遗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矛盾纠纷。常有梅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老人的孙女王某因长时间在外地生活与亲人甚少走动,其余家人便认为遗产继承一事与王某无关,常有梅明确告知他们相关遗产继承规定后与王某取得联系。

“谢谢您,谢谢您告诉我这些。”电话中,王某哽咽着对常有梅说,“我都不知道爷爷去世了……”

随即,王某从外地回来。本是一家人的所有当事人初次见面竟显得格外陌生,常有梅察觉后,并没有急于调解,而是和她们聊起了从前。一桩桩往事涌上心头,大家的眼眶全都湿润了。

“我给你们拍张全家福。以后聚在一起的机会怕是不多……”常有梅说出的话,让当事人们更为触动。

到此,这起矛盾纠纷无须过多相劝,便已妥善解决。

“我们要以法为据,还需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考虑群众的想法与情感因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常有梅说。

“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的难题当自己的家事。”这是常有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多年来,常有梅把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无限热爱和对群众的深情厚谊,践行在矛盾纠纷走访调查的街头巷尾里,书写在散发油墨清香的调解卷宗中……


(编辑: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