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常有梅:中共党员,原西宁市城北区小桥街道建设巷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现任青海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西宁市城北区综合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红梅调解工作室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调解能手,2018年被评为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2023年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不碍事,不碍事,就是崴脚了……”5月15日10时,记者见到了行动不便的常有梅。询问得知,前几日她在外出调解时,因雨后路滑不慎摔倒导致脚踝受伤,但这并没有阻碍她的调解之路。
20多年来,无论严寒酷暑,还是生病受伤,她始终认真履行职责,力争给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代。由其牵头创办的“红梅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群众利益、促进邻里和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着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群众中树立了调解为民的好榜样。

调解现场


有人用“枝叶关情”来形容人民调解工作,因为需要人民调解员当好群众“贴心人”,用真心真情解民忧、纾民困。回望走过的路,常有梅被大家认可,正是因为她懂得共情。
“来,你们坐在一起,我给你们拍张照片吧。”在一次调解中,常有梅对所有当事人提出了拍照的提议。
起因是这家老人去世后,家人因遗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矛盾纠纷。常有梅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老人的孙女王某因长时间在外地生活与亲人甚少走动,其余家人便认为遗产继承一事与王某无关,常有梅明确告知他们相关遗产继承规定后与王某取得联系。
“谢谢您,谢谢您告诉我这些。”电话中,王某哽咽着对常有梅说,“我都不知道爷爷去世了……”
随即,王某从外地回来。本是一家人的所有当事人初次见面竟显得格外陌生,常有梅察觉后,并没有急于调解,而是和她们聊起了从前。一桩桩往事涌上心头,大家的眼眶全都湿润了。
“我给你们拍张全家福。以后聚在一起的机会怕是不多……”常有梅说出的话,让当事人们更为触动。
到此,这起矛盾纠纷无须过多相劝,便已妥善解决。
“我们要以法为据,还需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考虑群众的想法与情感因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常有梅说。
“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的难题当自己的家事。”这是常有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
多年来,常有梅把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无限热爱和对群众的深情厚谊,践行在矛盾纠纷走访调查的街头巷尾里,书写在散发油墨清香的调解卷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