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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书纲:法治先行 维权有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3 11:03:21 来源: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沈晓琛

“小庞,每次来找你都见你盯着电脑屏幕,没看到屏幕上的字,就先看到你眼里映射的光了。”听到同事的话,庞书纲视线一转,笑着起身接过了他手里的文件。

庞书纲,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2020年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3年被评为青海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入户走访


以实实在在的态度解决问题


“我省地域辽阔、人居分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只有走进农牧民家中,了解涉法涉讼以及他们的法律服务需求,才能了解和掌握基层的实际情况。”庞书纲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多年来,庞书纲多次深入基层,以实实在在的态度解决问题,为“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零距离”奠定了扎实基础。根据在基层了解到的情况,拍摄制作了纪录片《让法治阳光照耀每个角落》《回家》和面向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动漫宣传片。同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和“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申请门槛不断降低,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成效显著。


以清晰明确的思路指导实践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庞书纲把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负责起草了《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意见》《青海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等20余份规范性文件和《青海省“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有效指导基层通过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等措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均衡发展。

其中,省司法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等8家单位印发的《青海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明确在我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群众在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时,是否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由本人自愿选择,真正实现法律援助审批从“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的转变,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体现便民利民原则。

积极协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支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0件”纳入2023年便民惠民工程,这是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重要抓手,也是对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以受援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尺


2021年7月,20名外省妇女务工人员来到省法律援助中心,请求追索被拖欠了3年的43万元劳务工资。这起案件时间跨度长、证据缺失、案情复杂,还涉及劳动关系的确认,但庞书纲不厌其烦,多方协调,经过人民法院一审、二审,最终为当事人追回被拖欠的劳务工资。返乡前,她们给庞书纲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在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中,他将零就业家庭、留守儿童、孤儿列为项目实施的重点对象,将涉及妇女儿童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镇、农村(牧区)居民按照青海省居民所在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法律援助经济困难门槛不断降低,将更多低收入群体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5年来,他指导、监督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6万余件,其中涉及妇女的法律援助案件9098件。

作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庞书纲始终将法律援助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每一个案件结案后,他都会回访当事人,征询他们对法律援助律师履职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的意见,获得了受援群众的好评。

图片由青海省司法厅提供


(编辑: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