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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

作者:李永皓 发布时间:2024-03-13 11:03:47 来源: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李永皓

“警察同志,我放在仓库里的部分通信设备被人偷走了,价值约22万元,这可怎么办啊,这些通信设备特别重要,请你们快帮帮我!”

“别着急,有话慢慢说,我们一定会帮你的。”

……

2023年10月下旬,海东市平安区某通信服务公司的负责人孟晖焦急地来到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报案。就这样,一起蓄谋已久的通信设备盗窃案进入了公安机关的视线……

因公司项目施工需要,孟晖在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张其寨村租赁了一间空房作为POI通信设备存放点。因为是临时存放点,孟晖并没有对仓库的安保措施很上心,仓库长时间无人看守且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因工作需要,孟晖经常带着公司的员工到西宁市等地出差。他本人负责采购事宜,其他员工负责搬运、安装工作。

2023年8月的一天,孟晖又像往常一样和其他公司员工一起去西宁市采购通信设备。那一天,他带上了王强。王强是孟晖公司的一名员工,平时负责搬运、安装通信设备等工作。

当天,从西宁市返回海东市平安区后,他们立马把新到的通信设备存放在了位于张其寨村的仓库。

令孟晖没想到的是,王强看似憨厚,实则内心打着歪主意。

随着时间的推移,孟晖发现仓库的通信设备数量与实际有出入。在多次重新清点以及询问其他公司员工无果后,孟晖心想:“坏了,有人偷设备,这些设备可价值不菲啊!”于是,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因仓库内并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缺少关键性线索,民警的调查一度陷入了僵局。为尽快破案挽损、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刑侦大队组织民警分批开展调查。经过多方走访询问、调取案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民警锁定了一辆白色车辆的驾驶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驾驶人开展追查。就这样,王强露出了马脚。

2023年10月的一天,王强驾车经过公司仓库时,发现仓库门未上锁且仓库无人看管,便将10台通信设备抬到车中后扬长而去。随后,他将所盗的10台通信设备变卖给了废品回收人员。尝到甜头的王强在此后一段时间里又多次将仓库内的设备盗走。最终,他被警方抓获归案。

目前,王强已被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追赃及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编辑:李毛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