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法案故事

专挑赶集日下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7 15:19:40 来源:《四川法治报》

随着移动支付的逐渐成熟,用现金支付的人群变少了,但在乡镇地区,部分老年人因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多半采取现金支付。然而,一些不法人员却盯上了这个“商机”,不择手段地用假币换零方式骗取钱财。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公安破获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

同号假币频现辖区

民警锁定嫌疑人

2023年8月,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批冠字号为SF2591xxxx、J39A90xxxx的假币已经多次出现在辖区。经向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获悉,仅2023年以来,这两个冠字号的假币已经收缴150余张,疑似在当地出现了一个持有、使用假币的犯罪团伙。为守护群众钱财,经眉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指令,彭山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23年9月1日对辖区该持有、使用假币犯罪线索立案侦查。

“最开始得到的线索来源于仁寿县一乡镇水果商铺。”办案民警介绍,在得知该商铺收到假币线索后,他们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民警在商铺的监控中找到了疑似使用假币的一名嫌疑人,随后以商铺为中心,继续扩大范围对该嫌疑人活动轨迹进行摸排。同时,彭山公安多部门对获得的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在上级部门的助力下,确定了在水果商铺使用假币人员系李某某(女,湖南籍)。民警通过对李某某的持续延伸摸排,该团伙成员逐步浮出水面。

地图上圈出作案乡镇

“透彻”研究法律

民警发现,该团伙成员长期盘踞在成都市新都区某小区,每天一早驾车外出作案,夜晚再归。

“他们针对的基本是乡镇或者偏远地区的老年人,用百元假钞买几元至十几元的东西,用换零等方式骗钱。”据民警介绍,该团伙成员作案分工明确,在挡获的车辆中还发现了一本日记本和部分四川、重庆地图。

“在他们的日记本上,详细记录了当天去往的乡镇,一天可以去5个左右乡镇。”据民警介绍,为了将假币快速消耗掉,几人在地图上圈出前往作案的乡镇,并标注了各乡镇赶集的时间,专挑此时下手。作案时,团伙成员均以购买物品补差的形式换取他人零钱,同时还掺杂调包、盗窃、丢包诈骗等其他作案手段。

办案民警前往了成都市邛崃市、新津区、都江堰市,天府新区以及眉山市东坡区和仁寿县找到了部分受害群众。经当事人讲述,这些假币光靠手感和肉眼难分真假。

此外,民警发现,几名嫌疑人对法律法规等研究“透彻”,卡在法律红线上作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400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几人供诉,每次作案前随身携带的假币均不会超过4000元,且每个乡镇作案也不会超过1000元,甚至只使用一两百元。几人以为这样可以逃避法律制裁,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虽然几人单次作案金额较少,但多次累加仍然构成立案标准。此外,法律规定,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对几人的网上摸排,我们发现这些假币的源头来自湖南,他们以20元左右一张的价格购买了大量百元假钞,并且有专门的人员从湖南送至四川。”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现有线索往上追踪,发现假币还在重庆、河北、湖南有使用痕迹。

2023年12月12日,民警将团伙内的周某某、盘某某、何某某3人抓获,同日,李某某被网上追逃。今年1月5日,李某某被湖南道县警方抓获。1月6日,该团伙4名涉案人员全部到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李毛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