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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闸蟹缺斤少两 可否要求退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2 09:59:58 来源:

编辑同志:

我在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10只大闸蟹,商家承诺每只蟹重量4.2两至4.7两,但我实际收到的大闸蟹没有一只超过3.3两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吗? 

沈女士

沈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你所述,你购买的大闸蟹货不对板、缺斤少两,与商家承诺的重量并不相符。若螃蟹重量缩水严重,该商家涉嫌消费欺诈,作为消费者,你可主张退一赔三。

商家对产品的宣传构成欺诈,并存在欺诈的故意和欺诈行为,该行为使消费者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错误认识进行了购买行为时,即构成消费欺诈。

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注意收集和留存相关证据,保存网络订单截图、商家宣传界面、双方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及产品购买收货时的照片等证据材料。必要时,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