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姐姐最近去世,离世前留下一份自己亲笔写的遗书,其中对后事作了安排。请问,这份遗书能否作为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郑女士
郑女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因此,如果你的姐姐没有留下其他遗嘱,也没有相反证据能推翻这份遗书,那么,这份遗书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相关继承事宜应按遗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