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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绿松石之诉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4 10:09:48 来源:

本报记者 张璐


外出旅游时花高价买的绿松石原矿,经检测并不符合商家宣传,而是经过充填的。消费者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以商家未按国家标准标识,给予了行政处罚,但商家却认为自身没有过错,提起了行政诉讼。


【案起缘由】 原矿变充填


2017年5月,从外省来西宁旅游的李爱(化名)在西宁市某珠宝店以每克255元的价格购买了标识为“埃及绿松石”饰品230克,总价58650元。购买时,李爱询问该珠宝店经营人员周水(化名)是否为天然绿松石,周水明确表示所售绿松石为原矿,只是经过雕刻抛光打磨,没有使用其他处理方法。

两天后,李爱将所购的5件绿松石饰品委托江苏省黄金珠宝鉴定中心鉴定。5天后,该鉴定中心出具结论为:其中3件埃及绿松石均经过“充填”方法加工,其余两件未出具鉴定报告。

李爱随即联系了周水,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此事,但是周水一直推脱。同年6月,李爱向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立案后,分别于同年7月7日、9月7日对周水就李爱购买绿松石的具体过程及商标信息的标注、介绍商品等事宜开展了询问。2018年2月1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在该珠宝店内提取标注为“埃及绿松石”的商品标价签。

后经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与周水多次协商,周水同意就销售给李爱的5件绿松石饰品做真假鉴定并选定青海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中心作为鉴定机构。

2018年12月16日,青海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中心出具鉴定报告与李爱所出具的鉴定结果一致。因此,西宁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周水的珠宝店在所售商品标识中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名称》之规定做明确标识,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属于欺诈行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43.75元(周水购进价加其他费用成本每克250元,每克违法所得5元),并处罚款1796.9元。


【对簿公堂】

标签都这样写

2020年12月,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向周水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周水觉得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不合法,2021年6月,他向西宁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西宁市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6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周水当庭诉称:他在西宁市区其他珠宝店拍摄的玉石销售标签上的内容与自己店中所出示的标签内容一致,自己的标签并无问题。同时,他认为市场监管局处罚过程中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重程序违法的情况。

西宁市市场监管局辩称: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李爱投诉后,立即立案调查。通过调查取证、制作笔录、委托鉴定,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其间,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辩称,行政执法程序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法律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名称》第3项第13条第3款定名规则之二规定,处理的珠宝玉石定名,在所对应珠宝玉石名称后加括号注明“处理”二字或注明处理方法,如:“蓝宝石(处理)”“蓝宝石(扩散)”“翡翠(处理)”“翡翠(漂白,充填)”。也可在所对应珠宝玉石名称前描述具体处理方法,如:“扩散蓝宝石”“漂白,充填翡翠”。周水的珠宝店在所售商品的标识中未按规定做明确标识,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属于欺诈行为,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市场监管局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恰当。


【法槌落定】

处罚并无不当

西宁市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市场监管局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可以证明原告周水告知销售给李爱的绿松石为原矿,只是经过雕刻抛光打磨,且在原告周水店内提取的商品标价签上标注为“埃及绿松石”,未注明处理方法,也未向消费者李爱提供商品相关证明文件,后经鉴定3件绿松石饰品为充填的事实。原告在所售商品的标识中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名称》相关规定做明确标识。

综上,被告西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及规章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予以确认。原告周水所持起诉理由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周水的诉讼请求。


【消费提醒】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特发布旅游消费提示:理性选购旅行商品。旅游购物时,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的正规商场,切忌冲动从众。购物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品质、保质期等信息,并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如游客在旅游出行期间发生消费争议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仔细保留购买服务的相关凭证、截图、网购订单号、聊天记录及经营者基本信息。

出现消费纠纷时,请及时到经营者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拨打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12315”、国家旅游咨询服务热线“12301”,也可直接关注“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咨询与投诉。


(编辑:张勇(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