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去年借了一笔钱给朋友赵某,当时口头约定了利息。但是今年他还钱的时候,矢口否认曾有利息的约定。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他支付借款利息?读者 宋女士
宋女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因此,你如果无法举证证明当初对借款约定了利息,那么你要求赵某支付利息很可能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