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制作了一份现场勘查笔录,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伤者(非重伤)李某不承担责任。公司规定,这种情况下将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否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这份现场勘查笔录?
读者 雷先生
雷先生:
你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管部门的现场勘查笔录属于事实性书证。根据内容和性质,行政机关的书证可分为处分性书证和事实性书证。处分性书证所记载或者表述的内容是处分法律关系并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制作的目的在于产生、变更、消灭一定的法律关系,如罚款、拘留等。它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载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推翻。如有异议,只能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或者由行政机关撤销。而事实性书证所记载或者表述的内容,在于记录或者描述已经发生的或者认知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制作的目的不在于产生、变更、消灭一定的法律关系,它只是为了记录、描述客观事实,如伤者或车辆的位置、刹车痕迹等。它是纯粹的证据,在任何诉讼程序和行政程序中,都可以通过证据对比来肯定或否定其证明力。正因为本案所涉现场勘查笔录,只是交管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情况的记录,依法搜集、提取证据后的证据性文书,并非是对你的行政处罚措施,所以,其属于事实性书证,你尽管对其存在异议,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