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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继子不在一起生活 不形成抚养关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5 08:58:08 来源:

编辑同志:

我老公和他前妻有个儿子,这个儿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是归我老公的。我们结婚前他跟我老公生活,我们结婚后没多久,孩子就到他妈妈身边去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但是孩子从来没有正式变更抚养权,那么我和这个孩子是否形成抚养关系?读者 董女士

董女士:

据你所述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2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才能形成抚养关系: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继子女未成年。

据你所述,你先生和他的前妻有个儿子,儿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是归你先生的,你结婚前他跟你先生生活,但是你们婚后没多久儿子就随前妻生活,之后再也没有回来。因为你与这个儿子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抚养事实没有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因此,你们是不形成抚养关系的。


(编辑: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