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邢鹏
【人物简介】
梁莎莎,中共党员,2007年7月毕业于青海师范大学法学院,后考录到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任循化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检察官。
坚定政治立场 维护党员形象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梁莎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严谨求实、兢兢业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全体同事一起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及同事的肯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梁莎莎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海东市委、循化县委部署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特别注重个人政治素养的提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第一要务,突出真抓实干,牢记责任担当,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觉悟和履职水平,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个人的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党员形象,为党的形象增光添彩。
认真履职尽责
做好本职工作
自2007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梁莎莎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持“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原则,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刻苦钻研检察业务,结合办案实际主动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从每一次出庭、每一次活动、每一次任务中积累经验,与所学知识相互印证,从而使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极大提升,为全面出色完成各项办案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刑事检察工作的特殊性,注定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难性,工作中加班加点,节假日奔走在办案路上,已成为梁莎莎的“家常便饭”,长期在办案一线工作,牺牲了许多跟家人团聚和休息的时间。刑事案件审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无论是寒风凛冽的严冬,还是酷暑炎炎的盛夏,只要工作需要,梁莎莎都能积极应战,因为她始终坚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党的事业努力奋斗。
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件中,梁莎莎发现存在寻衅滋事的事实未被认定,本着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的精神,考虑到案件开庭等时间问题,立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通过加班加点,利用一周时间,将这起案件的犯罪事实查清,最终得到法院认可。为分化瓦解涉黑犯罪团伙,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逐个做思想工作,向他们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法律政策,使此案大部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缩短了办案周期,顺利完成了此案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多年来,梁莎莎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40余件。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她始终战斗在第一线,共办理涉恶案件4件10人、涉黑案件1件28人,发出检察建议追诉漏犯15人、追捕漏犯5人,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移送纪委监委5件,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6件,严厉惩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办理和参与的各类刑事案件无一冤假错案。
保持先进本色
发挥模范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多年来,梁莎莎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曾多次被循化县检察院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暨优秀检察官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得“十佳检察官”称号。2012年,在海东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公诉人论辩赛中获得“优秀辩手”称号。2013年,制作的法律文书被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优秀法律文书。2014年,撰写的论文《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改造初探》获得全省女检察官征文活动鼓励奖。2016年,被循化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被海东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先进个人。2018年,被循化县禁毒工作委员会评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荣立二等功一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梁莎莎凭着对党、对检察事业的忠诚与热爱,以及娴熟的业务能力和勇于担当的责任感,为维护法律尊严、社会和谐稳定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腔热血,但她并未因此而骄傲自满,停滞不前,反而时常警醒自己,牢记使命,不负韶华,不断学习,不断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自己的光与热,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图片由循化县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