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去年入职一家公司,最近才得知公司与工会在2020年签过一份集体合同,其中约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要高于我的劳动合同。
我要求公司按照集体合同发放加班工资,但公司说我是在签订集体合同后才入职的,该合同并不适用于我。
请问,公司的说法是否合乎规定?
读者 潘女士
潘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4条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该法第55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据此,你们公司的说法并不正确,集体合同对于后入职的员工同样适用,你的加班工资应按集体合同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