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2014年,我公公的弟弟从银行贷款9万余元,我公公是担保人。但我公公没去银行签字,也没授权,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今年突然收到法院信息,银行卡被冻结了,让我们还钱。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不处理,会不会被强制执行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李女士
李女士:
建议你公公积极应诉答辩,如实向法院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积极维权。
你需要查清你公公是否为该贷款的担保人。你公公或其委托的合法代理人可先到法院阅卷,调取原告提交的本案所有的证据材料,是否有你公公需要承担责任的证据。对于材料中涉及签字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做笔迹鉴定确定是不是他本人签署,也需要跟他本人核实该签字是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如该签字是他本人签署且也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你公公应依法对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等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不是他本人签署或该签字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你们能提供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你公公不用承担责任。另外,如原告未提供任何你公公需承担责任的证据,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此情况下,你公公也不用承担责任。
你公公是否会被强制执行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其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有关系。如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你公公需承担担保责任,但在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你公公不主动履行,或你公公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你公公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你公公不需承担担保责任,则不存在前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