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楼上的邻居家有2个13岁的孩子,经常趴在窗台向下投掷杂物,我经常路过都会遇到他们往下扔玩具、橡皮擦,抬头看他们就会躲起来。我上楼去反映,家长还袒护孩子,说孩子没有扔东西。高空掷物存在危险,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李女士
李女士:
建议你先联系物业调取监控视频,确认是不是2个小孩所为。如果确是小孩所为,你可以与他们的监护人沟通,必要时,你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若你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证人目击等方式确定抛掷物品的是2个小孩,由于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可以与其监护人沟通,要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制止孩子可能的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物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你可以向物业反映小区内存在高空抛物的情况,要求物业采取措施,如及时出面劝诫制止、放置警示牌、安装能够拍摄高空抛物坠物的摄像头设备等。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对于高空抛掷物品的情形,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因此,在必要时你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如果高空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你可以与本栋楼的邻居沟通,阐明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及追责原则,说明再不共同查明并制止抛物者,将来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号召邻居与你一同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