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家住在一栋商住两用居民楼内,楼下开了一家酒吧,晚上营业期间非常吵,严重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请问,作为业主是否有权利要求酒吧迁走?
读者 曹女士
曹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规定:“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第88条规定:“夜间,是指晚上十时至次日早晨六时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8小时。”因此,晚上10时至次日早上6时之间可以算是扰民的,建议你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