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几天我和朋友去餐厅吃饭,吃到一半时,店员未经我们的允许,就将我们的物品拿到一边,并让另外两位客人来拼桌。我们明确表示拒绝后,店员却称这是餐厅的规矩,强制我们拼桌。请问这算侵犯我们的权益吗?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金女士
金女士:
餐厅的行为侵犯了你的自主选择权,你可以与店主交涉要求其停止该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你在餐厅吃饭,享有自主决定是否愿意与他人拼桌的选择权,店员强行要求你与他人拼桌,便侵犯了你作为消费者享有的选择权。如你与店方最终未能就此商谈一致,你可停止在该餐厅就餐,要求店方退还你的就餐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你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店方拒不退还,你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店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