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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期间购物 能否要求退货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5 09:01:00 来源:

  编辑同志:

“五一”期间,我给父母报名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3日游旅行团。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多次将整团游客带到购物点,虽然没有明说必须购物,但只要有团员不购物,就拖拖拉拉不肯发车前往下一个目的地。3天游玩时间里,我父母购买了2000余元的商品,其中有些甚至没有生产厂家等标注。请问,我们能否向旅行社要求退货? 

读者马先生

马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这一事件中,旅行社的导游多次安排你父母等游客到旅游购物点购物,且不买不让走,其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92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保留好购买的商品和凭据,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如果旅行社拒绝,你可通过上述途径解决。



(编辑: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