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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路上正青春

——记果洛州人民检察院张丽莉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9 15:17:09 来源:

本报记者 张小娟

人物档案

张丽莉

中共党员

现任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所在处室曾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青海省巾帼文明岗、青海省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果洛州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在第九次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被评为杰出检察官。

素其位而行,无入而不自得。一个人处在什么位置,就要干好这个位置上的事,一个人只有立足本职,守住本分,才会找到自己的自得之所。2011年,张丽莉开始从事检察工作,多年来,她以始终如一的热情、干劲和作风在自己的岗位上,挥洒着汗水与激情,用梦想谱写着一篇篇华彩的检察乐章!

用心办大案

张丽莉战斗在指控违法犯罪第一线,用公正执法谱写着正义和忠诚,用坚定信念诠释着职责与使命。

张丽莉所在的果洛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担负着全州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全州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及其他中心工作。工作中,她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精神,毫无怨言加班加点,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2016年5月29日凌晨,一声枪声打破了乡村的宁静,果洛州达日县桑日麻乡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昂某枪杀一对牧民夫妇后,劫走财物并持枪潜逃,该案性质、影响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恐慌。

果洛州检察院抽调4人成立专案组,张丽莉为专案组成员。办案过程中,张丽莉及专案组成员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案发现场位于达日县桑日麻乡红旗牧委会三社肯德龙沟内,处于青川两省交界处,距离桑日麻乡政府53公里。沟内无道路,草场内多为沼泽,交通极其不便,为还原案件真相,专案组成员在零下近20摄氏度的寒冷天气中,步行深入到达日县桑日麻乡红旗牧委会境内,现场复勘查明真相。

“5·29”案件共制作阅卷笔录两万余字,审查报告219页,提审犯罪嫌疑人数十次,指控罪名5项,经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昂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维持原判,被告人的累累罪行得到了法律严惩。

案件圆满完结,正义得以伸张。2018年12月,专案组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

忠诚履本职

工作的磨练,不仅使张丽莉办案严谨,思维敏捷,更练就了她的公诉才干和对法律业务的精通,在三尺公诉席上与辩护人唇枪舌战。

2018年,张丽莉承办更某等人涉恶案件。经查,2015年至2017年间,更某等6人共作案7起,被害人50余名,其中,抢劫4起、抢夺2起、强奸1起,在当地群众中产生极大的恐慌心理。为做到事实细、证据实、适用法律准,她对诸多证据逐一梳理,分类对照,使证据之间互相印证,形成质证预案。

因该案系果洛州首例涉恶案件,社会影响极大。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部分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当庭翻供,一名被告人抱着侥幸心理,含糊其辞,企图逃脱法律制裁。面对此种局面,张丽莉及时调整出庭策略,有针对性地交叉讯问,使得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及各自在本案中的作用得以认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明体系。通过严密的证据和有力的指控,指证了更某等6人的犯罪事实,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8年12月21日,果洛州中院对更某等6人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

细心辨是非

审查起诉的过程,是一个考验检察官法律素养、办案能力和战斗意志的过程。从检以来,张丽莉一直坚守在公诉岗位。多年的公诉人经验练就了她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审查起诉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依托。她始终坚持细节决定成败的工作理念,熟悉案情不留死角,审查案卷细之又细、慎而又慎,捋清每一项犯罪事实,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始终保持着顽强的斗志和不懈的动力,全身心投入到公诉工作中。

马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巨大、公司众多,复杂的案情一度让张丽莉举步维艰,但为了保障案件质量,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每一个案件细节,她不分昼夜学习相应财务知识和行业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与税务机关认真审查每笔账目,查清每个疑点,并将自己调查核实的各种证据和数据一一列明,最终马某某等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刑。作为果洛州首例虚开增值税犯罪案件,该案的办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反响,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丽莉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她用“办好每一件案子”的执着,默默地为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添砖加瓦。

图片由张丽莉提供

(编辑:何迎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