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小娟
人物档案
孙文胜
中共党员
二级高级检察官、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部主任。先后荣获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2021年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将信仰内化于心
从事检察工作31年来,孙文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公诉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坚持“公正、为民”的理念,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关系所困、不为权势所屈,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和正义,始终崇尚法律、道义和良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深知共产主义信仰是思想根基,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志存高远、傲然挺立。
在埋头苦干中成长
孙文胜自进入省检察院工作以来,从一名初出茅庐的书记员到二级高级检察官,一路走来,他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认真审查、仔细阅卷,共办理刑事案件600余件。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感动和激励着其他干警。
2001年,孙文胜在办理一起案件时,驱车前往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开庭,到达目的地后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在经历头晕、呼吸困难后出现短暂失明。同行的同事们劝他尽快转移到低海拔地区休整,可他始终放不下承办的案件,坚持服用药物至症状有所缓解后完成了庭审。自此,他便成了同事口中的“海拔表”,出差高反也没能阻挡他在高海拔地区完成每一项工作的热情。
2005年,为了核实一名一审被判处死刑上诉人的真实年龄,孙文胜驱车前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调查取证,在返回途中发生车祸,汽车翻下悬崖,孙文胜在一阵眩晕过后,剧烈疼痛袭来,鲜血模糊了双眼,此时的他顾不得自身安危,奋力从车内爬出后拼尽全力寻找随身携带的卷宗材料,抱着卷宗材料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受伤后的他在当地医院输液治疗3天后就返回西宁,第4天在头部绷带尚未拆除的情况下带着伤病赶到黄南藏族自治州庭审现场。
2013年,孙文胜作为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在半年内先后9次赴黄南州办理案件,每次到达目的地后就和办案人员一起投入工作,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份证据的审查、每一个环节的推进都亲自参与、把关指导。面对大量的卷宗,逐一逐项核实比对,经常加班至深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得以快速、高效审结,有效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扫黑除恶显检察担当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孙文胜作为省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领扫黑办干警加班加点逐项明确目标任务、逐个确定打击重点、逐条制定工作措施,研究拟定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具体安排、部署,全力做好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把关数据、材料等日常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8督导组迎检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六清”行动等重点环节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019年,在原有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三级同审的基础上,建立省检察院对全省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阅卷指导制度。孙文胜带领省检察院扫黑办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组10名检察官从8个方面阅卷指导,全面统一把关。作为全国首个对全部涉黑涉恶案件开展统一阅卷把关的省级检察院,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全部41件339人涉黑涉恶案件统一阅卷把关审查,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与市州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共同研判,提出意见建议129条。经统一把关,改变定性或罪名的120余件,有效提升了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作为全省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组成员,孙文胜三次进驻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8·07”日月山埋尸案专案组,集中时间阅卷把关指导,与办案组成员面对面沟通、点对点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围绕涉黑案件证据标准提出110余条目的明确、精准有效、操作性强的意见反馈给侦查机关,促进了案件高效办结。同时,及时靠前指挥、跟庭具体指导涉黑犯罪和重大涉恶犯罪案件出庭公诉工作。对于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以及全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特大案件,统一把关出庭预案,并在庭审期间逐案跟庭指导,以“求极致”的态度,确保了出庭公诉效果。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孙文胜作为一名检察官,深知“立检为公、司法为民”乃职责所系,唯有廉洁自律方能不辱使命。从检31年来,他始终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自律自励,筑牢思想防线,自尊自重、自律自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坚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员干部、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图片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