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小娟
人物档案
张岩
中共党员
现任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参与了我省首起涉黑案件“3·20”专案和西宁市首起涉黑案件“10·11”专案的办理,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2011年3月,张岩通过考试成为了西宁市检察院的一员,他想用自己的理想信念捍卫公平正义。今年,正好是张岩进入检察机关工作的第十个年头,在他看来,检察官的职责不仅仅是指控犯罪,更是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守初心
“我相信每一名选择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有一个将自己所学付诸实践的梦想和愿望,都想为法治建设作出一点自己的贡献。”张岩说。
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西宁市检察院政治部,西宁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和单位工作。2015年,张岩被分配到西宁市检察院公诉处,他有了实现梦想的舞台。实践是磨练真功夫的第一战场,他先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170件、协办案件40余件。
业务精湛是确保案件综合把控能力的基础和关键,要想当好检察官,只会办案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张岩不仅勤学党的政治理论,还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密切关注、悉心研究最新法律法规,点点滴滴积累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逐渐成长为西宁市检察机关的业务骨干。
担当有为
“3·20”专案是2018年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办的首例涉黑案件,张岩全程参与了案件前期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
看守所、法院、检察院随机切换,阅卷、提审、取证循环进行,节假休息基本没有,熬夜加班成了张岩的工作常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张岩担负起了案件中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和非法采矿罪4个罪名涉及的18起犯罪事实和5起违法事实的审查工作,共涉及23名犯罪嫌疑人。办案过程中,他对120余册案卷展开梳理,撰写了3万余字的阅卷笔录和18万余字的审查报告。
针对每一起犯罪事实和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张岩都分别制作了证据目录。从案件受理到提起公诉用时48天,其中含退回补充侦查17天,张岩高效的工作效率 ,让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
之后,张岩参与全国扫黑办督办的“10·11”专案。由于表现出色,两起涉黑案件的公诉团队被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守护正义
决定今天的不是今天,而是昨天对待工作的态度。2020年,张岩先后被青海省委政法委、西宁市委政法委聘为执法监督人才库成员,先后参加了省、西宁市优秀公诉人竞赛,获得了“优秀公诉人”和“最佳辩手”荣誉称号。
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基层检察人的职责就是坚持人民至上。“听党话跟党走,扎实落实强基导向,用炽热的为民之心传递检察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岩感慨地说。
图片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