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图片由湟源县公安局提供)
记者 陈文雯
2010年夏末,距省城西宁五六十公里外的湟源县一小村庄,发生了一起命案,这让原本祥和平静的村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恐慌不安笼罩。去年底,西宁市湟源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积案终于真相大白。
妻子意外身亡
时针拨回到2010年,湟源县和平乡村民李某一家人过着安稳的日子,一家人务农为生,生活清贫却很快乐。8月末,正值农忙时节,村民们都忙活在田间地头,李某和妻子王某也不例外,披星戴月,在地里忙活着。
8月31日这天早晨,李某和王某一起去离家不远的田地里收割油菜,中午回家吃过午饭,李某提出要去田地附近的河边淘沙,勤劳的王某惦记着地里的大豆熟了,打算去摘大豆。
“你去淘沙子,我去摘大豆,忙完咱们各自回家啊。”
“好,知道了。”
当日15时许,两人说好后分头行动,可谁也没想到,这一分开,竟成了夫妻俩的最后告别,李某再也听不到妻子的声音了。
李某驾驶拖拉机到河边淘沙洗沙结束,回到家中时,已近黄昏。他在家里没看到妻子的身影,便前往大豆地寻找。到了大豆地,李某呼喊妻子得不到回应,四处张望也不见妻子的踪影,只见到妻子的两只布鞋散落在不同的地方。看到这个情景,李某心里咯噔一下,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想起弟弟在距离自家大豆地三四十米外的地里劳作,李某急忙跑过去找到弟弟。
“见你嫂子没?”
“没见啊。”
李某更加惊慌了,返回大豆地看了看后,下意识向山脚方向走去,山脚下杂草丛生,李某看到妻子衣衫不整地躺在地上,早已没了气息。眼前的一幕,让李某眼前一黑愣在原地,过了好久才缓过来,整理好妻子的衣衫,叫来弟弟帮忙看守后,他跑到派出所报警。
列为督办案件
辖区派出所接到李某报案后,考虑到案情重大,立即向西宁市湟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转警,刑侦大队民警随即赶往案发现场。从死者脖颈处勒痕、衣衫不整以及草皮上的痕迹等,民警分析此处不是案发第一现场,对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对周边展开调查。
李某家的田地与村庄有些距离,不远处劳作的村民,也未听到任何异响。经长时间走访调查后,民警未能锁定可疑人员,加上当时条件有限,虽动用了大量警力,开展了大量侦查工作,但案件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这起案件影响恶劣,尤其给周边妇女带来了恐慌。我们每一任湟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每一名刑侦民警,一到工作岗位,都会关注这起案件。”湟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肖勇说。10年来,尽管刑侦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他们时刻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获取有关这起案件的蛛丝马迹。
尤其在“云剑-2020”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湟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紧密结合“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转变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多次召开“8·31”命案积案侦破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案情,全面梳理有价值线索,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积极开展走访调查、物证送检、现场回顾等大量工作,多次派员前往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地调查取证,并将此案列为青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
辗转千里缉凶
多次走访周边村民,多次走进案发现场,排查所有可疑人员的形迹,厚重的案卷资料再次被翻开,民警做了种种努力。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给办案民警增加了破案底气。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专案组民警通过大量的侦查工作,此案才取得了重大进展。
“有发现了!有发现了!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他家在湟源县和平乡,人在果洛。”2020年12月15日,湟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终于迎来了这个迟到的好消息。
随后,专案组会同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及相关部门成立抓捕组,精密布网,驱车前往果洛州。抓捕组人员到达后发现,张某却前往了西宁方向,随后抓捕组辗转海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千余公里,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湟源县抓获归案,并连夜展开讯问。
还原事实真相
在湟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讯问室内,张某闭口不言,民警通过已掌握的线索,一步步攻破张某心理防线,最终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那年,我十七岁,家住在山上。当天,我从山上下来,准备前往叔叔的工厂,走到山脚下时,看到一名妇女在田地里劳作,她的纱巾在风中摇曳,看起来很美,正处青春期的我就产生了不好的念头。”张某供述了犯罪缘由,他在大豆地欲对王某不轨时,遭到王某强烈反抗,一时害怕的张某将王某勒死后,将尸体抱到山脚下进行猥亵。
“事情结束后,慌里慌张的我就跑开了,一路上避开村民,偷偷去了一趟叔叔的工厂,就前往玉树藏族自治州打工,后因盗窃被判刑。”张某因盗窃获刑10年,在2020年1月才被刑满释放。张某还交代,在15岁时因抢劫被判了缓刑。
2020年12月29日,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奸杀人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手记
每一起命案的背后,至少是一个家庭的破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死者王某和丈夫李某育有两个孩子,老大在案发时刚考上大学不久,对母亲的突然惨死,一时无法接受,就读两个月后辍学了。
而犯罪嫌疑人张某出生时,母亲因难产死亡,不受父亲疼爱的他,从小跟爷爷奶奶生活。缺乏父母关爱和教育的张某,15岁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家庭教育法草案于今年1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不仅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以及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还规定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另外还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学校、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希望通过立法后,让更多的张某通过法律渠道受到正确的教育引导,不再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