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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试点

作者:刘茜 发布时间:2020-04-29 09:18:22 来源:青海法制报

4 月 28 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全省医保电子凭证试点推进会议,我省正式启动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工作,标志着我省医保服务进入了“新时代”。 

会议指出,省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下发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省级电子凭证建设目标管理中心、统一支付管理中心,依托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之间的协同联动,实现医疗保障身份认证体系在医保移动支付、待遇给付、业务经办、异地就医、电子票据等业务领域的应用。 

会议指出,涉及的服务对象为全省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以动态二维码形式展现,参保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可实现药店购药、挂号就医、医保支付结算。药店购药时,参保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药店收银员使用扫码设备扫描电子凭证获得个人基础信息和参保信息(如个人账户余额等),录入药品费用计算支付金额,由参保人在移动端验证支付密码,支付药品费用。就医时,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APP 或手机银行APP 微信和支付宝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就医,医院输入相关费用,系统计算医保支付金额,参保人在移动端验证医保支付密码,国家医保 APP 和手机银行APP 支持线上医保混合支付(支付医保自费部分)。 

会议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本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对接,打通第三方支付渠道,5 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内 10 家医院和 1000家 药 店 的 医 保 电 子 凭 证 接 入 改造。试点医院药店要自觉加强对医保电子凭证和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围绕试点工作提升服务能力,配合做好系统改造和链条测试工作,及时反馈医保电子凭证服务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化体现试点成果。

(编辑:祁瑛)